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梁涛书记、向运华副院长、阮建平副院长、MPA中心陈世香主任、邢涛副书记和刘洪波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二)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小组、联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网络安全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相关工作。
1.复试小组:由陈世香、阮建平、各小组组长、专家成员和复试秘书,负责网上面试工作。
2.联络小组:由梁涛、李欣、吴振华、陈爱红、王翠静、鄢昊、雷蕾、黄轶雯组成,完成面试场地的安排、复试考生的联络、复试材料的准备、资格审查和成绩登记。
3.疫情防控组:由刘洪波、鲁国平、林宏和张亮组成,主要负责防疫物资的准备、错峰安排、人员进出的检查、登记和消毒等。
4.网络安全小组:由邢涛、熊燕文、唐奇志、陈海桥、冯博和李文忠组成,负责各复试小组网上面试所需的技术设备及培训、支持,场地布置等。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三、调剂政策
我校2020年MPA不接受调剂。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9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方式: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考生按拟选择上课班级发至相应邮箱)
武汉班:562328184@qq.com;
深圳班:577626009@qq.com;
苏州班:549276313@qq.com;
邮件标题:“MPA复试报到:编号姓名”。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扫描件;
③准考证扫描件;
④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扫描件;
⑤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复试相关事项确认书》(见附件2)扫描件。
以上①②③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
料”;第④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编号姓名-复试承诺书”;第⑤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编号姓名-复试相关事项确认书”。
所有文件名里的编号均为三位数资格审查编号(001-247),见本细则所附名单。
2.复试时间方式:
复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
复试方式:腾讯会议线上复试,具体流程与要求后续群里通知。请考生提前下载好软件,熟悉软件操作流程。
3.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外语复试和管理综合复试两部分。均采取面试的形式,没有笔试。
①外语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②管理综合复试:采取现场抽题现场答题形式,考察考生的分析、思辨能力及专业知识等。管理综合复试内容包括: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务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等相关内容为主。
4.成绩核算
①各项成绩加权及所占比重:初试平均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复试成绩占10%,管理综合复试成绩占30%。
②考生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总评成绩=(初试外语+初试综合)÷3×60%+外语复试×10%+管理综合复试×30%。
③学院将指定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比对、复核,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
5.注意事项
①考生不按时报到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②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我院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进行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复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管理综合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八、录取类别
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需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录取所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九、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
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s://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2.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网址:http://www.pspa.whu.edu.cn/
电话:027-68754460(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21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0年5月6日
附:复试名单(请以下考生实名加入2020MPA复试QQ群:606211507)
(资格审查编号001-247,为方便相关材料整理使用。)
(全文转自“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