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生信息

专业介绍 | 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是我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全球健康学以及护理学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院现有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MPH(公共卫生硕士)教育中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有预防医学、全球健康、护理学系和健康管理系4个系。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分别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流行病学列入教育部病毒学重点实验室。

一、专 业 介 绍

公共卫生硕士MPH,有“卫生行业的MBA”之称,是国际公认的公共卫生领域的主流学位。其任务是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机构等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公共卫生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卫生项目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医院管理等卫生事业管理的高级人才。

二、培 养 目 标

旨在培养学生从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视角,理解全球健康和健康公平性问题的能力;运用公共卫生等跨学科理论和分析工具,解决本国或他国健康问题,提高学生对全球重大健康问题的判断、解决和领导能力;善于将中国经验总结,帮助解决其他中低收入国家同类健康问题,反之,善于将他国经验引入中国,帮助解决中国健康问题,促进人类健康与健康公平性。为越来越繁多的与健康相关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卫生专业机构、健康企业培养一批学历高层次、视野国际化、知识复合型的全球健康/公共卫生高级专门人才,满足公共卫生学科与实践发展新趋势和新需要。

三、培 养 方 向

(可根据需求具体调整)

1、卫生事业管理;

2、循证卫生决策;

3、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4、食品与药品安全;

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

7、医疗绩效评价;

8、大数据和全球健康;

9、医疗保险与医养结合等。

四、学制、学习形式、招生类别

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招生类别:定向就业

五、报 考 条 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提供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六、流  程

10月10-31日           教育部研招网,网报

11月上旬                 在线确认

12月下旬                 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

次年3月                  成绩发布、初试分数线划定

次年3-4月                复试、调剂

次年5-6月                录取

次年9月                  新生报到,注册入学

七、考  试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卫生综合(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总分为500分。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参考:2020年复试分数线为50/50/160/300)

八、录  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

九、学 历 学 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信 息 查 询

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

电话:0512-6866 9088、189 9430 6430(微信)

地址: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雪堂街公共学院5号楼9楼

(本文摘自2020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