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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转发 | 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 敏 杜晓成

副组长:王 滨 邬明建 汪 涛 方德斌

成  员:李 好 李青原 余 振 沈作霖

(二)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指导和协调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等。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  敏 杜晓成

副组长:汪  涛 邬明建 王 滨

成  员:方德斌 李青原 余 振 沈作霖

(三)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实施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疫情防控小组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和环境卫生安全;后勤保障小组提供复试后勤保障与服务。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汪 涛 邬明建

成  员:吴 思 刘颖斐 高宝俊 罗 睿 马 亮

疫情防控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名单:

组  长:沈作霖

成  员:罗  睿 高国安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考生咨询、考生资格审查、组织协调考务工作、信息公开和发放录取通知,协助疫情防控等工作。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落实复核机制。

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3AB8

注: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IMBA、EMBA)招生简章》,已完成提前面试考生且提面成绩为“优秀”与“良好”,同时初试报考方向与提面报考方向一致者,不用参加报考专业复试。

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MBA/EMBA:3月27日  MPAcc、MEM:3月28日

(2)面试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3)复试方式:线下

(4)复试流程:

8:00—9:00 在经济与管理学院(亮胜楼)二门厅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发放复试卡和面试流程单

9:30 开始面试,具体面试地点详见面试流程单

候考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工之家(A120)

2.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6日10:00之前登陆http://210.42.124.73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电子版。 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印于准考证上,10486开头的15位数字),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

登陆系统后,选择“填报/修改”进行信息填写,如下图所示:

42FA

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境外学历,为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身份证;

(5)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一,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6)(选交)若有创业经历,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股份协议、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或缴纳员工社保记录;

(7)(选交)若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奖励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选交)若获得以下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特许公认会计师、中国精算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详见附件二,签字扫描后上传)。

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①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英语:测试考生英语使用与表达的水平。

③综合能力与素质:通过对考生综合素质的面试,全面考察和测试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基本素质和潜力等。

(2)复试形式

①政治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方式,即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英语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方式,考生作英语自我介绍,面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③综合面试:MBA/EMBA、MPAcc采取考官与考生 “小组对小组”形式,MEM采取考官与考生 “小组对个人”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组织和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每小组管理综合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

4.成绩计算

MBA/EMBA总评成绩=[(初试管理综合+初试外语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背景评估×35%+综合面试×45%+政治面试×10%+英语面试×10%。

MPAcc、MEM总评成绩=[(初试管理综合+初试外语成绩)÷3]×60%+综合面试×20%+背景评估×10%+政治面试×5%+英语面试×5%

5.录取方法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1)MBA/EMBA录取

1)指标情况

MBA/EMBA总指标600。

2)录取办法

a)已参加2021年我院组织的MBA/EMBA提前面试且提面成绩为“优秀”的,及已邮件确认保留资格的已参加2020年我院组织的MBA/EMBA提前面试且提面成绩为“优秀”的,其初试成绩达到MBA/EMBA国家线,直接进入拟录取名单;

b) 剩余可用招生计划,依可用指标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①已参加2021年我院组织的MBA/EMBA提前面试,其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MBA/EMBA自主划定的分数线,但提面成绩为“良好”的考生,按照((初试管理综合+初试外语成绩)÷3)×40%+提面成绩×60%计算总评成绩;

②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MBA/EMBA自主划定的分数线,但未参加2021年我院组织的MBA/EMBA提前面试的考生等,按照((初试管理综合+初试外语成绩)÷3)×60%+复试成绩×40%计算总评成绩。

(2)MPAcc、MEM录取

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特别提醒:面试成绩(含综合面试、政治面试和英语面试)不及格(10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急管理

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复试当天应佩戴口罩。若复试前三天出现发烧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联系并告知学院疫情防控组高老师(电话:027-68752883),并及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参加复试。对出现发烧症状不及时上报并产生不良后果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学院设立检查点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体检事宜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提供体检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录取类别

我院各专业的录取类别如下:

定向就业: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125300会计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商业金融数据分析)。

按国家招生规定,“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所有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前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纸质版),递交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经管院A114室)

调剂政策

1.我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EMBA方向)、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MEM,商业数据分析方向)在计划名额内不接收校内外调剂生。

2.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信息公开

复试结束后,我院网站将不迟于2021年4月初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查询网址:http://ems.whu.edu.cn

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学院A114办公室):027-68755136、68755129

纪律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专职纪检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68752413,邮箱:ems@whu.edu.cn,联系人:沈老师。

特别说明:

1.IMBA选拔在拟录取考生中进行,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2.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学院网站通知,敬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附件一:工作证明

附件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三: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专硕各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名单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03月22日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武汉大学MBA和E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