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学院组织完成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现将复试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4月15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或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027-68776173(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日
(全文转自“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