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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评选经济管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全院专硕毕业研究生:

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为落实学校通知,学院拟在2022届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评选对象

2022届毕业研究生(包含21年下半年毕业生)

0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第6条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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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同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

2、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或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作出书面推荐。

3、单位评选。各培养单位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并形成书面报告,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培养单位的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04工作要求

1、严格把控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专硕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严格遵循评选标准。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3、如不能顺利取得学位将自动取消资格。

05报送材料

1、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WORD版+签名后扫描成PDF版)(见附件1)

2、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事迹材料(WORD版+签名后扫描成PDF版)(见附件2)

3、优秀毕业研究生证件照电子版(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如:2019MBA11班+20192810******205+张三)

请申请者将以上材料于2022年4月10日前分别提交至各教学点邮箱,请将邮件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如:2019MBA11班+20192810******205+张三+优秀毕业生)否则概不接收。

具体如下:

教学点

联系人

咨询电话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

武汉

徐君

027-68755127

2117501060@qq.com

深圳

侯雨

0755-86393136

604484513@qq.com

苏州

王悦

18994306430

whusuzhou@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方标题链接即可下载)

附件1: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教办

2022/04/06

编辑 | 盛贵

(全文摘录自公众号“武汉大学MBA和EMBA”)